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将在原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基础上,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、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,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。
一直以来,跨境电商在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、便利化,以及加快外贸转型、增强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2015年我国首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浙江杭州设立,2016年又增加了天津、上海、郑州等12个试点地区。商务部数据显示,2016年,试点区域跨境电商进出口1637亿元,增长1倍以上,成为外贸发展新动能。
除了扩大跨境电商试点范围,会议还提出,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“两平台”等成熟做法,探索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;围绕推动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加强重要国别和重点市场的物流网络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;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商的交易风险防范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等。
会议还决定,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,并加快完善相关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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